时间: 2024-04-07 14:00:51 | 作者: K1娱乐平台/控制柜
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做好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1〕199号)的要求,
围挡下部混凝土基础规格统一、坚实牢固,黄黑警示色每半年至少涂刷维护一次,保持长新不褪色。
按照《苏州市住建领域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公益广告设置指引手册》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围挡外侧张贴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的50%。
公益广告按相关要求一次成型,市质安站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进行现场查看,不符合要求不得开工。
施工区、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吊装区域等必须采用工具化定型化的隔离措施进行分区设置,并挂设标识牌和验收合格牌。
市政工地应设置工程机械及车辆固定停放点并做硬化处理,停放整齐,车头方向一致。
在工地出入口高标准设置冲洗平台和三级沉淀池。市政工地有条件的应设置自动冲洗设施。
所有易扬尘材料不得现场露天堆放,必须分别采用固定式、移动式库房全数入库存放。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5人、1亿元以上8人建立保洁队伍,负责每天对围挡、施工现场开展保洁。
市政工地大门口外沿道路方向 50m 范围内的路面、沿道路侧围挡外横向3m 范围内的道路由施工单位负责每天保洁。
地基基础施工及土方开挖作业时,每台挖机(破碎机)、每台桩机施工时必须在不超过10米距离内配备一台雾炮同步开启实施喷雾降尘,否则不准施工。
在土(石)方开挖、回填、整平、运输、卸载、地基处理等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湿法作业。
申报省、市级标化工地的项目应配备泥浆压滤设备,对建筑工地泥浆现场固化,否则不予申报。
现将《市质安站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持续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聚焦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高标准常态化推进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按照“攻坚补短、标化引领、全域提质”总目标,通过开展整治提升行动,围绕当前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以标准化促进文明施工闭环管理,以信息化提升文明施工管控能力,以精细化推进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进一步压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着力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
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1〕199号)的要求,围挡立面保持顺直、整洁、美观。
围挡下部混凝土基础规格统一、坚实牢固,黄黑警示色每半年至少涂刷维护一次,保持长新不褪色。
按照《苏州市住建领域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公益广告设置指引手册》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围挡外侧张贴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的50%。
公益广告按有关要求一次成型,市质安站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进行现场查看,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开工。
施工区、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吊装区域等一定要采用工具化定型化的隔离措施进行分区设置,并挂设标识牌和验收合格牌。
市政工地应设置工程机械及车辆固定停放点并做硬化处理,停放整齐,车头方向一致。
在工地出入口高标准设置冲洗平台和三级沉淀池。市政工地有条件的应设置自动冲洗设施。
所有易扬尘材料不得现场露天堆放,必须分别采取了固定式、移动式库房全数入库存放。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价格1亿元以下5人、1亿元以上8人建立保洁队伍,负责每天对围挡、施工现场开展保洁。
市政工地大门口外沿道路方向 50m 范围内的路面、沿道路侧围挡外横向3m 范围内的道路由实施工程单位负责每天保洁。
地基基础施工及土方开挖作业时,每台挖机(破碎机)、每台桩机施工时必须在不超过10米距离内配备一台雾炮同步开启实施喷雾降尘,否则不准施工。
在土(石)方开挖、回填、整平、运输、卸载、地基处理等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进行湿法作业。
申报省、市级标化工地的项目应配备泥浆压滤设备,对建筑施工工地泥浆现场固化,否则不予申报。
(一)宣传部署阶段(9月5日前)。各参建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文明施工整治提升实施细则,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逐级压实责任。
1.自查自纠。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排查,拉单列项、挂账销号、立整立改,同时建章立制,确保高标准完成整治提升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2.监督检查。市质安站同步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逐个项目进行验收,逐条逐项抓好整治提升。对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参建单位要分别对文明施工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整治提升行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治理成果,把文明施工全面引向深入。市质安站将对提升行动工作“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果。9月底前,全部工地完成整治提升。
(四)动态长效阶段(2022年10月1日起)。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长效管理措施,保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全面推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质扩面。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参建主体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工地文明施工工作的重要意义,应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实施工程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推进举措,确保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到实处。政府投资项目的集中建设单位要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确保文明施工措施有效落实,打造文明施工样板工程,强化示范引领。
(二)建立文明施工整改销号机制。市质安站将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建立主监人整改联挂制度,督促参建各方主体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自查自纠,按照“一工地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原则,建立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销号管控机制。监督情况及销号情况定期报送市住建局机关纪委。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市质安站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动态管控台账,对文明施工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实行“立查立改”,严格监督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对未能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立即实行停工整改,经复查达到一定的要求后方可复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文明施工措施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取消该项目的各类评选评优资格,并对责任企业综合信用评估作扣分处理。通过严查严管严治,打造样板示范区,全面推动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四)建立文明施工通报机制。市质安站将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专项督查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实行每天由站领导带队检查、每周一通报,对文明施工管控措施到位、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高的建筑工地将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对文明施工管理粗放、施工现场“脏、乱、差”、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和十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将通过媒体等宣传媒介进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