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18 17:18:06 | 作者: K1体育/开关柜
咸宁璟湖世纪城丹桂苑小区20栋和22栋住户家的正下面都有一个配电房,整天噪音不断,夜不能寐,特别是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若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小区居民多次投诉均得不到解决,其中以22栋二楼居民李家停反应尤为激烈。并且,该事在10个月前的一次市委书记丁小强接访时,亲自过问該事。然而,10个月过去了,事情依然没有正真获得改观。
3月26日,《咸宁日报》开辟党报问政栏目,开篇之作就是关于李家停家楼下的配电房噪音扰民和安全风险隐患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一事。网易新闻也以《你们都麻木了?市委书记交办的事10个不解决》为题对该事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纷纷留言发表看法。
3月28日晚,国网咸宁市供电公司的领导、电力专家一行10余人再次来到璟湖世纪城丹桂苑小区寻求解决办法,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也到现场进行了噪音检测。
说实话,在没到现场时,通过报道我对璟湖世纪城丹桂苑小区配电房的位置没多少概念,在我印象中小区配电房都是单独房间,居民投诉只会说配电房和房屋之间的间隔距离近了,到了现场才颠覆了我一贯的看法。没想到这里的配电房却在居民楼的一楼,李家停家住二楼,这个配电房就在他家楼下,这的确让我有点意外。
走进李家停家,两个孩子正在做作业,房间里非常安静,真的是能听到嗡嗡的声音,这种声音不大,但是,的确影响生活。配电房为何设置在居民楼里?
网易小编从《咸宁日报》的报道中看到这样一段描述:2017年5月,李家停在市信访局意外遇到正在接访的市委书记丁小强。丁小强询问,小区配电房建设符合技术标准吗?搬走的难度大吗?当有关部门报告该项目合规时,丁小强说,我们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理解居民的心情和诉求。对配电房等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即使符合相关规定,也要提高标准,不留后患。如果群众仍然不满意,还要研究进一步的措施,让居民满意。
这说明,配电房当初的建设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该报道最后也有段描述就耐人寻味:2018年1月17日,李家停在湖北阳光信访大厅网上实名投诉。电房扰民一事,被省住建厅转交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办理。1月22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公开回复:经核实,该项目的配电房未经规划部门审批,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
国网咸宁市供电公司也表示,电力设备都是严格依照国家规程来施工,开发商提供规划图纸,配电房就是在此地,他们也无权干涉。而且配电房先存在,住户后入住。在住户反映噪音扰民后,他们对配电房里的设备做了隔音处理,多次检测噪音在规定范围内。
在现场,记者也见到了供电部门出示的由开发商从市城建档案馆复印出来的规划图纸,配电房规划确在其中。
关于住户担心的安全问题,市供电公司也作出了回复。在前期新闻媒体报道中引用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关于电压安全距离的规定针对的主体是电力设施,并不适用小区住宅标准,正确依据是国家《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条规定,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10千伏绝缘导线米,远大于安全距离要求,且配电房内设备做了绝缘封装,安全满足配电设施安全距离要求。至于报道中李家停担心发生水渗漏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供电公司解释道:该小区配电房设备在标高 正负零以上,与其它独立布置的配电房的防水防洪风险相同,且楼房下水管道未经过配电房,符合配电房的有关技术标准。
从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的回复看,璟湖世纪城丹桂苑小区20栋和22栋的配电房没有经过审批,并且,这个回复是在丁小强书记接访后。那么,是谁告诉丁小强书记这个配电房建设符合技术标准,既然回复没有规划批复,规划图纸从何而来,到底是谁在欺骗书记?!
李家停和其他受影响的业主坚持认为,小区配电房就不应该设置在业主楼下,这不仅有噪音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应该设置在空旷的地方且是独立房间。他们寻找到的依据是《住宅设计规范》4.5.3 住宅建筑中不宜布置锅炉房、变压器室及其它有噪声振动源等设备用房。如受条件限制需要布置时,应符合现行的建筑防火、建筑隔声及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但是,由于该条款用词不是“禁止”而是“不宜”,这对于璟湖世纪城丹桂苑小区20栋和22栋的两个配电房的存在是否违规就很难界定。
当然,咸宁市规划局已经做出答复,这两个配电房不进行规划审批,那么这两个配电房显然就应进行处理。
问题又来了,没有审批的配电房,房屋是怎么验收,又怎么交付业主使用的,规划局认为不是他们管辖范围,那到底该谁来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