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1-30 02:50:09 | 作者: 工地临时配电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11月26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第十条:供电企业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依法保障任何人能够依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最基本的供电服务。
第二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企业信息公开披露规定》,采取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公开供电服务信息。供电企业公开信息应当真实、及时、完整。供电企业应当方便用户查询下列信息:(一)用电报装信息和办理进度;(二)用电投诉处理情况;(三)其他用电信息。
1.受理查询:供电服务热线”、咨询运维电话、供电营业厅、客户经理、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掌上电力、国网“95598智能互动网站”在线办理时限
办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细则》(国家电网企管[2014]1082号)第十八条 县供电企业负责经济法律工作的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二)对35千伏及以下供用电合同的签订进行法律审核。(三)指导、协调、处理合同纠纷案件,参与处理合同争议。
第十九条 各级单位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应使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包括:高压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和委托转供电协议。对居民用户的供用电合同,各单位可参考本行政区域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并采用背书的方式处理。
咨询方式1.服务热线、咨询运维电线.登陆网站、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APP;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网〈营销/3〉378-2014)第六十七条:向客户提供营业厅柜台和自助、服务热线电话、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业务办理渠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业务办理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营销业务系统,并在相关表单自动生成时间和相应二维码信息。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应主动向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接收并查验客户用电申请资料,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第六十八条:通过服务热线电话、网站、手机客户端、异地营业厅等渠道受理的客户用电申请,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工单信息传递至属地营业厅。现场收集的客户报装资料应在1个工作日内传递到营业厅。
通过服务热线电话、网站、手机客户端、异地营业厅等渠道受理的客户用电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工单信息传递至属地营业厅。现场收集的客户报装资料在1个工作日内传递到营业厅。
双电源或多电源用电用户,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服〔2004〕223号)规定的相关标准应交纳高可靠性费用。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变更用电。用户要变更用电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电合同:1.减少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简称减容);2.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简称暂停);3.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简称暂换);4.迁移受电装置用电地址(简称迁址);5.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的地方(简称移表);6.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简称暂拆);7.改变用户的名称(简称更名或过户);8.一户分列为两户及以上的用户(简称分户);9.两户及以上用户合并为一户(简称并户); 10.合同到期终止用电(简称销户);11.改变供电电压等级(简称改压);12.改变用电类别(简称改类)
1.用电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
2.用电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需提供新客户房产证明、电力设备资产转移协议)、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更名、过户需提供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11月26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用电投诉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对用户的投诉,供电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
供电企业应当在供电营业场所设置公布电力服务热线电话和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的标识,该标识应当固定在供电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服务流程1.受理投诉、举报:供电服务热线”、供电营业厅、咨询运维电话、供电营业厅、信函、公司95598供电服务网站;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11月26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第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报修服务制度,公开报修电线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供电企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处理供电故障,尽快回到正常状态供电。
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60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12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240分钟。因天气、交通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应当向用户做出解释。
到达现场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60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12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240分钟。
免费九、报修方式1.服务热线、咨询运维电线.登陆网站、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APP;
《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解决的方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供电企业以220/380伏电压供电的居民用户,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时的索赔处理。
第四条 由于第三条列举的原因出现若干户家用电器同时损坏时,居民用户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电力主管部门有权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其中违反本条例条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限期内未改正的,电力主管部门还可采取一定的措施,强行伐、剪树木、竹子;凡造成损失的,电力主管部门还应责令其赔偿,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第二十三条,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第十七条,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1.居民生活用电: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文书(包括房管部门、村委会等有权部门出示的房屋所有权证明)。
2.低压非居民用电:报装申请单;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文书。
3.高压用电:报装申请单(包括主要电气设备清单);客户用电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对于重要、“两高”及其他特殊客户,依照国家要求,需加验环评报告等证照资料。
1)用电申请、交费并签订合同:用电申请实行“一证受理”,我们在收到您有效身份证明并签署“承诺书”后,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现场勘查时收资;装表接电前,请与我们签订供用电合同;
2)装表接电: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供电方案答复期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备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我们负责,以低压电能表产权分界点为产权分界点。
1)用电申请:用电申请实行“一证受理”,我们在收到您有效身份证明并签署“承诺书”后,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现场勘查时收资;
2)确定方案: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在下一个工作日或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并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您供电方案;
3)工程实施:如果您的用电涉及工程项目施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以低压电能表产权分界点为产权分界点,我们将与您在合同中约定。请您自主选择您产权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实施工程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工程完工后,请及时报验,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
4)装表接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送电。送电前,请与我们签订供用电合同。(有修改)
1)用电申请:用电申请实行“一证受理”,我们在收到您有效身份证明并签署“承诺书”后,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现场勘查时收资;
2) 确定方案: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安排客户经理在下一个工作日或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并在7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14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依照国家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有修改)
3)工程设计:请您自主选择产权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单位(需具备相关资质)。设计完成后,重要和有特殊负荷的用户(不含普通用户)请及时提交设计文件,我们将在10个工程日内达成目标设计审查;(有修改)
4)工程项目施工:请您自主选择您产权范围内工程的实施工程单位(需具备相关资质)进行实施工程。重要和有特殊负荷的用户(不含普通用户)在电缆管沟、接地网等隐藏工程覆盖前,请及时通知咱们进行中间检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间检查;工程完工后,请及时报验,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完成竣工检验;
5)装表接电:在竣工检验合格,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有修改)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皖价商【2014】149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按年选择执行分时或单一电价,一旦确定,一年内不予更改。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第七十九条:供电企业一定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按时进行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用户觉得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供电企业应在七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户。用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用户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管理规范(暂行)》第三章《受理申请与现场勘查》第十一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可向所在地市/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提出并网申请。各级供电公司应提供营业厅、95598客户服务电线智能互动服务网站等多种并网申请渠道。
居民:并网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子使用证明)、物业出具同意建设分布式电源的证明材料。
非居民:并网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土地证(或场地使用证明)、需政府核准的项目,提供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大工业用户需提供用户内部电气接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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