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6 20:18:10 | 作者: 行业新闻
北京市道路照明将淘汰高耗能产品,优先使用节能产品;道路照明至少15天巡查巡修一次;一般故障应急抢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复杂故障抢修不应超过72小时。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43项新区域标准,其中《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特别提出了节能环保新要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推广道路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并应第一先考虑节能产品在道路照明设施上的应用。
如果道路照明设施存在“不节能”的问题,规范明白准确地提出,“应进行更新改造”。比如,如果道路照明设施还在使用国家或行业已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或是道路照明设施的性能指标已经严重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技术经济评估不适合继续运行,就要进行更新改造了。
道路照明设备设施有一定的基本使用的时间,一旦逾期运行,应先进行“能效”和“安全”性能的双重评估。如果经评估被判定为“不节能”,这样的高能耗道路照明设备同样将无法接着使用,必须更新换代。
道路照明设施要定期巡查和巡修。是否有人擅自在道路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是否有人擅自在道路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等情况,都属于巡查内容。其中长安街等特级重要道路上的照明设施,应每天巡查、巡修;城市快速路及城市主干路等一级重要道路,照明设施巡查、巡修间隔不应超过7天;城市次干路等二级重要道路照明设施巡查、巡修间隔不应超过10天;城市支路等三级道路照明设施巡查、巡修间隔则不应超过15天。
按照新规范的要求,道路照明设施严重缺陷应在48小时内消除;一般缺陷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检修计划消除。
道路照明设施如遇供电、外力等紧急故障,将进行应急抢修。其中,特殊边远、交通不便地区的应急抢修,应在9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别的地方则应在45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抢修时间从接到报修开始,对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对复杂故障宜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且不应超过72小时;对于可能会导致次生灾害等风险的特殊故障抢修,应根据真实的情况缩短处理时间。
近日,由勤上光电携手山田电机共同完成的日本群马县LED道路照明工程正式亮灯。据悉,该工程包括日本群马县国道50号线、县道前桥赤城线、市道县厅通线道路LED路灯改造,是日本首次大范围应用LED路灯的道路照明项目。
雷士照明智慧路灯赋能中国道路照明前沿技术峰会,为规范道路照明市场,促进中国道路照明的健康发展,近日,2020中国道路照明前沿技术峰会在重庆成功召开。此次峰会,雷士照明结合多个案例详细的介绍集功能感知、信息共享、设施公用的智慧灯杆和智慧路灯项目。
路灯不亮的路段位于辛房路北端,道路产权属于通州区公路分局,市政设施由马驹桥镇投资建设。8月9日晚,马驹桥镇市政公司还组织30多名工作人员对马驹桥新桥上的两座高杆灯进行了抢修。
北京市道路照明将淘汰高耗能产品,优先使用节能产品;道路照明至少15天巡查巡修一次;一般故障应急抢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复杂故障抢修不应超过72小时。